ohno,他看错我了,于是我依在衣帽间门口笑嘻嘻地瞧着他:“好啊,那你帮我换呀。”
他一步一步向我走来,我预想的是像梁歌那样的正人君子,估计手还没碰到我的衣服纽扣,他就会冷静地走开。
但凡事都有例外,他不但走到我的面前,手碰到了我的衣服纽扣,他还真的解开了我睡衣的第1个纽扣,第2个纽扣。
我擦,本小姐辛辛苦苦养的小乳牛,这么多年来只奉献给过一个人,那就是南怀瑾。
那时我头脑发热给他下药,然后就一番不可描述。
其实我是后悔的,因为整个过程南怀瑾都在喊谷雨的名字,气死我也。
往事不太好的回忆涌上心头,我也不知道脑子哪里抽了,居然很没出息的挡了一下他的手,然后就抱着衣服进衣帽间换了。
我居然在梁歌面前落荒而逃,真的是太逊了。
我很郁闷的换了衣服从衣帽间出来的时候,梁歌正气定神闲的看着我。
我忽然觉得梁歌看似正人君子的眼睛中,正在闪着小狐狸般的光芒,让我顿时有一种之前他只是不屑于跟我斗,但只要耍起心思来,我压根不是他对手的感觉。
吃鳖感顿时包围了我的全身 就算换好了衣服,我也可以立刻撒泼。
我往地上一坐:“我换了衣服也不代表我要跟你一起去,小姑奶奶我不伺候了。”
我话音刚落,梁歌就向我走过来了,他干脆把我整个人捞起来,就像夹公文包一样夹在他的臂弯里走出了房间。
我堂堂桑榆也是一个祸害一方的恶霸,被他这样夹着,颜面荡然无存,以后我还要不要见人呢?
我在他的臂弯里把自己的身体扭曲到各种不可能:“你丫放我下来。”
“等到了车上,我自然会放你下来。”
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经常练身还是怎么地,手臂的力气居然奇大,我好歹也有90多斤,他单手这么夹着我也毫不费力。
我真怀疑他是不是吃了菠菜的大力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