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永恒之春
什么?求婚!?方稚的脸腾的一下红了。转念一想,方稚又开始生气,求婚不是应该给他一个大大大大惊喜吗?怎么陆霁川现在就说出来了?玫瑰花呢?烟花呢?大爱心呢?最重要的是,钻石戒指呢?咋的也得五克拉吧!
上辈子颠沛流离那几年,方稚也见过一些订婚。末世里的订婚,多半不是为了白头偕老,是为了明天早上还肯一起醒来。可方稚很贪心,他不仅想要永远,还想要别人都没有的浪漫。
不用方稚问出口,陆霁川直接解答了他的疑问:“我不知道你手指的尺寸。”
所以如果要选戒指,必须和方稚一起出门。
陆霁川问:“什么时候去选戒指?”
“嗯……明天?后天?等等,”方稚突然反应过来,“我还没想好要不要嫁给你呢。”
“现在想。”
“我不嫁。”
“重新想。”
“不……”方稚还没说话,陆霁川先一步捏住了他的嘴。
方稚发现了,陆医生沉默寡言,性格随和,但其实是一个相当霸道的人。在这一点上,他和上辈子的那个变态颇具共性。任何东西,只要陆霁川想要,就一定要得到。
如果是别人这么霸道,方稚会起逆反心理,就像以前上司强迫他加班似的。可现在是陆医生这样,方稚一点儿也不反感,反倒有些期待。
“不嗯,嗯嗯嗯!”方稚死鸭子嘴硬,“无句不嘟于!”
(不行,就不行,我就不答应!)
“好吧。”陆霁川打算自己去找戒指。
然而陆霁川备好车要出门的时候,方稚一骨碌爬上了副驾驶。
方稚振振有词地表示,挑戒指和答应求婚是两码事。
他们首先去了金城开发区的周大福,之前他们来过这里,扫走了店里的金子,今天一看,店铺仍是原样,柜台里的钻石戒指安安分分躺在那儿。的确,这末世除了方稚,谁会想来弄金子?
陆霁川砸开柜台,方稚摸了一圈,试戴了几个,兴致缺缺的。
“不喜欢么?”陆霁川问。
方稚举起戴着戒指的手,端详了一阵,道:“也还可以吧。”
其实这些戒指款式都差不多,选来选去都一个样儿。
陆霁川摘下他手上的戒指,道:“换个地方。”
“还能去哪儿?”
陆霁川在地图上圈定了几个富豪区,专门选远离市区的,独门独栋的,有钱人就喜欢住那种地方,毕竟买菜购物压根不需要他们自己操心。对于方稚和陆霁川来说,那里的好处是没啥丧尸。他们翻窗进了一家别墅,这家现代化装修,墙上挂着主人的自画像。陆霁川看了眼,道:“是王峪衡的家。”
“谁?”方稚不认识。
“章南的地产大亨。”陆霁川介绍道,“这片区域住了很多名人,对门是章南市长,隔壁的隔壁是我姐公司的股东。”
“他们更有钱还是你家更有钱?”方稚问。
“他们。”
卧槽,这不得好好搜刮一下?
方稚翻箱倒柜,找到了老王的假发。哎我去,有钱人的假发就是不一样,这质感,贼高级,戴在头上一点儿也看不出是假发。方稚为了预防自己将来秃顶,挑了两顶收进背包。
酒柜里有各种年份的茅台,方稚一看就挪不动步了,找来行李箱,全部搬走。没成想失去了飞天茅台,又得到了猴年茅台蛇年茅台龙年茅台,方稚龇牙傻乐。还有许多看不懂名字的洋酒,不管了,有钱人喝的肯定好,方稚跟进货似的,统统塞进行李箱。
别墅里好东西太多,方稚囤得不亦乐乎,好半天才想起来自己过来的目的,连忙去找保险柜。保险柜撬不开,陆霁川在厕所里发现了自杀的老王本人,用他的钥匙打开了保险柜。
里头塞满了珠宝,有好几袋钻石,看得方稚连声哇哇哇。
陆霁川仔细看了看,并不是很满意,留方稚在这里收东西,自己出去找了。方稚把鼓鼓囊囊的行李箱拖出来,搬进后备箱。左右看,四下里没有人影,不知道陆霁川去哪儿了。
他挠挠头,进了对门市长家,在市长家发现了一个冷兵器展厅。
好家伙,本市市长是个冷兵器爱好者。
玻璃柜里有唐刀,有苗刀,还有弓箭。一把复合弓挂在墙上,方稚眼睛一亮,揭下来背在身上,取走了钢箭。他自己的弓被地堡收走了,埋在了地震里,正好用眼前这把替代。
背着弓箭出门,陆霁川已经等在了车边。方稚一蹦三跳跑过去,陆霁川托起他的手,在他的中指上戴上一枚戒指。运气不错,大小刚刚好,方稚举起手,对着日光端详。
8克拉的绿色钻戒,戴在手上超级闪,衬得方稚的手修长洁白。方稚看得如痴如醉,道:“好大一颗,果然是有钱人家,这玩意儿市面上都没得卖。”
陆霁川道:“是‘永恒之春’,它的主人在香港拍到的,一个亿。”
“卧槽!”方稚张大嘴。
妈妈咪呀,他方稚真是出息了,能戴这么贵的订婚戒指。他这是把10套首都的房子戴在了手上!
他踮起脚重重亲了陆霁川一口,他并不知道,在隔壁的隔壁,一具丧尸的尸体躺在客厅里。尸体手指肿胀,戒指起初摘不下来,陆霁川切下了它的手指,取下戒指,用洗洁精洗过之后,才送给了方稚。
放眼整个章南,恐怕这是最贵的戒指了。也只有这枚戒指才配得上方稚,陆霁川想,至于它怎么来的,方稚就不必知晓了。
方稚没想那么多,只以为陆霁川是从人家保险柜里拿的。回家路上,他爱不释手地摸着新戒指,一会儿对着日光端详,一会儿对着手电筒光端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