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也不打!”丹尼尔赶紧说。
闻笛看着他:“我又没说姜唐不需要打针。”
罗逊说:“好了,别闹了。都来吃饭吧,有什么事吃了饭再说。”
六人围桌而坐,姜唐说:“条件简陋,只能勉强将食物弄熟,味道肯定不会太好,大家将就吃吧,等以后材料趁手了再给大家做好吃的。”
众人都惊了,这样还只算是将食物弄熟。罗逊招呼大家:“吃吧,都别客气。”
丹尼尔叉上盘子里的肉排,刀子也不用,直接咬了一大口,然后露出一副奇怪的表情,缓缓嚼起来,眼眶里满满蓄积上眼泪,他抬手抹了一把眼泪:“好吃。就是为什么辣?还有点麻?”
“啊?我问过你们吃不吃麻辣,罗逊说可以。”姜唐看向罗逊。
丹尼尔泪汪汪地看着罗逊:“逊哥……”
罗逊打断他的话:“不好吃吗?我觉得味道特别好啊。”
姜唐扭过脸去,不忍直视罗逊,给棉花糖夹了一个白切鸡腿。罗逊则若无其事地给姜唐舀了一碗肉丸汤。一直话很少的皮特看着罗逊的动作,然后低头切盘子里的肉。
丹尼尔吸一下鼻子:“好吃是好吃,就是太辣了。”
“吃这个吧,这个不辣。”闻笛叉起一个肉丸子,塞进丹尼尔的嘴里,肉丸子里没放花椒,野蒜也是焯过水的,所以味道还是比较温和。
丹尼尔咬了一口,双眼放光:“这个丸子好,我喜欢!”
虽然肉排有些麻辣,但味道其实还真挺不错的,而且辣得非常过瘾。闻笛和费奇的适应能力非常强,他们毫不介意麻辣味,吃得非常痛快,他们发挥了动手能力强的优势,切肉夹菜的动作一直就没听过,同时一起动的还有嘴巴。
丹尼尔吃完了嘴里的肉丸子,发现一份白切鸡里就只剩下头、屁股和鸡爪了:“我操,闻笛你这个猪,居然吃这么多!一碗鸡都被你一个人吃完了。”
罗逊说:“丹尼你还只顾着说话,连鸡屁股都没得吃了。”
丹尼尔闻言,赶紧埋头猛吃起来,他得发挥他嘴快的优势才行。
姜唐满意地看着那几个人狼吞虎咽的动作,自己做的食物受食客的喜爱,这是一个厨师最大的成就感。他拿了半个地瓜在手,慢条斯理地吃着。丹尼尔百忙之中抬起头来看姜唐:“小可爱,你不爱吃肉吗?”
“吃啊,我这有呢。”姜唐答完这一句,顿时有种想流泪的感觉,他怎么就接受这个称呼了?
丹尼尔善意地劝他:“你不抓紧点,都被他们这群饿狼吃光了。”
“谢谢。喜欢你们就多吃点。”姜唐笑了起来,心想你也是他们中的一员吧。
罗逊将最后两个鸡腿抢救下来,一个放在棉花糖的饭碗中,一个放在姜唐碗里。姜唐笑了:“你自己吃吧。”
罗逊说:“你不吃,鸡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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