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周嵩不由得想起吃饭时方隽的眼神来,他觉得那不是自己敏感、自作多情,方隽可能真有这样的想法,否则谁会无缘无故对一个人这么好?自己跟他素不相识,仅仅同事了几天而已。早点告诉他自己有对象了更好,别耽误了他。
周嵩蹲在那儿胡思乱想了半天,最后决定和方隽尽量保持距离。周二已经吃完了整条鱼,连盆子都舔得干干净净的,满足地“喵”了一声,将周嵩从自己的思路里拉了回来,他低头一看,笑了:“哟,吃得真干净!好好睡一觉,明天就能好了。”伸手挠挠周二的下巴,然后收好猫粮,不能让周二再吃了,今天医生也说了,要控制一下它的口粮,体重太超标对猫也不好。
周嵩准备写小说,对着电脑发了半天的呆,也没写出一个字来,不由得有些烦躁地抓了抓头发,拿出手机想跟阳魏聊聊,又觉得没这个必要,毕竟任何事都没发生过。对方隽,他有点儿抱歉,不过应该没什么关系吧,他们毕竟才认识了几天,应该不会造成太多的困扰。
方隽听见周嵩将门一关,再也没办法装得若无其事,颓然地坐在了椅子上,心底仿佛被屋外刺骨的寒风刮过,都快结冰了。他的思绪飘到了很多年前,那个阳光灿烂的夏天,对他来说有点惨烈,又有点甜蜜。
算起来应该是十来年前了,他清晰地记得,那天是200x年6月7日,高考的第一天,他记得异常清楚。那天他路过三中,看见了校门口站了一群穿旗袍的陪考妈妈,据说穿旗袍能够预兆子女考试旗开得胜。妈妈们的心愿是极好的,然而中年妇女不发福的很少,臃肿的身体挤在最需要身材的旗袍里,赘肉被勒成一股一股的,简直有点惨不忍睹。方隽看了一眼就不愿意再看,他将来绝对不允许他妈穿旗袍去给他助威。
不过前提是他能顺利考上高中并能参加高考。那时的方隽很混,上初二,典型的中二期少年,身体还没怎么发育,叛逆期已经来了,翘课、抽烟、打架无一不占。那天下午,他被一群体校的小混混堵在了三中后门附近的小巷子里,只因在黑网吧里上网起了点冲突,方隽平时打架也是不要命的架势,无奈对方人多,他寡不敌众,被揍得像个破麻袋一样躺在地上,就在他以为自己要丧命于那个无人的小巷时,一声“警察来了”将那群小混混惊得如鸟兽散。
来人并没有对方隽置之不理,那天的夕阳非常璀璨,正好照进了那条阴暗的小巷,金色的阳光落在来人的身上,对方瘦而挺拔,穿着白色的衬衣,袖子卷到手肘处,面容俊秀干净,从方隽的角度看来,宛若天神下凡,他竟看得呆了,第一次发现男生也这么好看。
对方将方隽扶起来,结果发现他走不了,索性将人背了起来,送往附近的医院。这一路方隽没有说过一句话,也竭力忍住不呻|吟出声,他乖乖地趴在对方并不宽厚的背上,耳朵听着对方的喘息和心跳,莫名想哭,从来没有谁对他这么温柔过,父母离异,母亲工作繁忙,他就跟杂草一样自生自灭。
方隽记得对方跟他说的话不多,只是问他姓名和家里住址,方隽倔强地不肯说,他自己身上有钱,可以付医药费。对方等他打针的时候又说了一句:“你是实验中学的学生吧,那么好的学校怎么不好好读书呢?”方隽特别无地自容,他以为自暴自弃就能吸引母亲的注意,然而并没有得到任何改善。
方隽没问对方叫什么名字,他看到了对方透明文件袋里的高考准考证,名字是“周嵩”,考点和报名点都是三中,方隽将这个名字烙在了心里。等确认方隽没有大碍之后,周嵩才离开,作为考生,他现在是家里的重点保护对象,如果不按时回家,家里人恐怕要报警。
等方隽好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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