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祺敏锐地觉察出了谢瑾华的那一丝……迟疑。
谢瑾华毕竟生在侯门、长在侯门,虽然他一直都对柯祺不错,甚至对着柯祺还有了几分刻意的纵容,但这并不意味着谢瑾华就是一个性格温吞的老好人了。事实上,他身上是存着傲气的,而有傲气的人往往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用掩饰自己的喜好。这意味着谢瑾华有时候的演技并不是那么……好。
柯祺低头看着自己手里的毽子,忍不住掂量了几下。他把毽子往上一抛,又用手接住。
一个完美的毽子,没有任何毛病。
柯祺用指尖抚摸着毽子上的公鸡毛。这毛是纯的!是从几十只公鸡中挑选出来的最好的毛,而不是染出来的!后世很难再见到这么好的毽子了。柯祺在心里回想着之前谢瑾华对泥人、转陀的喜爱,不觉得谢瑾华会嫌弃毽子这种老少皆宜的玩具。而既然他不觉得毽子幼稚,那么答案只剩下一个了。
“你该不会……”柯祺说。
谢瑾华忽然觉得内疚了,柯祺外出办事还记得给自己带礼物,这份心意是极难得的。他若是说了不喜欢,岂不是伤了少年的心。于是,谢瑾华赶紧说:“你误会了,其实这毽子……确实挺好看的。”
柯祺了然地笑了起来:“……你该不会是不擅长踢毽子吧?没关系,我可以教你。”
谢瑾华对此不承认也不否认,只是沉默地捏了一块糕点塞进嘴里。
柯祺很擅长踢毽子。他念书时,因为家乡的经济发展很慢,小学、初中的基础设施就都不太好。一直到了高中,他考上了位于省会城市的重高,才终于开始接触到“外面”的世界。城市里的孩子在某种程度上要比山区的孩子幸福一点,学校里会定期举办航模比赛、校园音乐节、英语辩论赛等活动,但在柯祺念小学、初中时,碍于条件有限,他们学校就只能组织跳长绳、踢毽子、采茶叶等比赛了。
柯祺可是能从全校师生中杀出一条血路在踢毽子比赛中夺得冠军的人!
只不过柯祺已经很多年不曾踢过毽子了。高中时是因为课业忙,大学时因为要勤工俭学也很忙,后来身着西装革履在职场中打拼更无太多的闲暇时间。毽子对于他来说已经遥远成了童年时的回忆。
穿越后,要不是从大夫那里知道了谢瑾华需要适量运动,柯祺或许一时半会都想不起毽子来。
柯祺先踢了两脚找了下感觉,然后很快就给谢瑾华做起了教科书般的示范。他能一口气不间断地踢到自己累了才停止。无论是盘踢、磕踢、拐踢、绷踢,还是里接、外落,总之他还很擅长玩花样。
觉得演示得差不多了,柯祺意犹未尽地用手接了毽子,对谢瑾华说:“喏,真的很简单。”
谢瑾华又摸了一块糕点放进嘴里。
柯祺穿着长衫,为了不影响踢毽子,就把衣摆撩起来搭在了手上。这个动作其实有些不雅,但在玩闹时是可以被忽略的。谢瑾华能够接受柯祺的这个造型,但他想象不能自己也要做出这般样子来。
“先叫厉阳他们陪你玩着……”谢瑾华说。
维桢阁内的下人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临时也能凑出四五个暂时没什么事做的仆从陪着柯祺一起玩。毽子其实是平民玩具,没钱的孩子撸一把鸡毛自己就能做个毽子了,因此小厮和侍女们其实在私底下都玩过毽子。只厉阳除外,他从小跟在谢瑾华身边,谢瑾华从来没有玩过毽子,于是他也没有。
笨笨的大个子在阳光下卖着蠢。
谢瑾华看着厉阳,就仿佛看到了自己踢毽子时的傻模样。
日头高了,还是让柯祺写大字去吧!
为了调动谢瑾华的积极性,柯祺故意装出一副玩得很开心的模样。不过,他很快就真的沉浸其中了。运动使人心胸开阔,柯祺觉得自己的心态都跟着年轻了。他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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