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2章0847【白胜回大明乡】
大朝会。
朱铭点名询问礼部尚书:“丁忧为何要三年?”
胡安国回答:“并非三年,而是二十七个月。父母过世一周年,孝子当在次月举行小祥之祭。父母过世两周年,孝子当在次月举行大祥之祭。之后再隔一月,举行除服之祭。拢共二十七月,则守制结束。”
朱铭又问:“小祥之祭是怎样的?”
胡安国回答:“孝子可渐除丧服,换上吉服。小祥以后,孝子方可吃蔬果。”
朱铭再问:“大祥之祭是怎样的?”
胡安国回答:“大祥以后,孝子可食用酱醋等调味品。”
朱铭突然坐直,问道:“也就是说,父母故去一周年,孝子才能吃蔬果;父母故去两周年,孝子才能在饭菜中加调味品。”
胡安国道:“然也。”
朱铭扫视群臣:“你们当中,也有丁忧过的。谁严格遵循了礼制,没有一丝一毫逾矩的?若有,可站出来,我重重有赏!”
群臣互相看看,居然无人敢站出。
都什么年代了?
怎么可能严格遵守那种礼制。
一年不吃蔬菜水果,两年不吃酱醋等调味品。不说嘴巴能不能忍住,孝子的身体也扛不住啊!
即便真是大孝子,也顶多在服丧期间,不吃肉类和荤腥物品。
此时此刻,如果谁敢站出来,声称自己严格守礼服丧,必然成为众矢之的。
指不定哪天,就有熟人邻居传出消息,说这位在服丧时吃过蔬菜。
到那个时候,孝不孝已无所谓,而是犯了欺君大罪!
朱铭质问道:“你们既然不遵守礼制,那还丁个什么忧?服个什么丧?”
群臣无法回答。
朝堂内沉寂良久,首相翟汝文站起来,举着笏板出列:“陛下,礼无非情也。世易时移,风俗亦在变换。上古之礼,有些放到现在已不合时宜。譬如前宋与今朝,都已改革制度,臣民为君王服丧只须二十七天。以日代月,利国利民也。”
“好!”
朱铭当即赞了一声:“那从今往后,官员丁忧也只须二十七天,不用服丧二十七個月。”
胡安国道:“君王乃天下之主,方能以日代月。臣子万万不能如此,实属僭越了。”
朱铭也懒得去纠缠,改口道:“那大臣就以月代年。父母亡故一月,即行小祥之祭。父母亡故两月,即行大祥之祭。中间隔一天,便可除服。也就是说,官员回家丁忧,时间定为两月零两天。”
群臣看着皇帝,不知该怎样反驳。
他们被皇帝套路了啊!
因为所有官员丁忧时,都不可能严格守礼,于是得出丧礼可以改革的结论。
谁敢说不能改,以眼前这位皇帝的性格,估计说这话的官员死了爹妈,皇帝会直接派官员全程盯着。
你要守礼是吧?
不能改革是吧?
那你就老老实实的,一年之内不吃水果蔬菜,两年之内不吃各种调味品。监督的人就住在你家,每天看着你吃饭,看你丫的能扛得住多久!
所以说,这玩意儿能改。
既然能改,那就皇帝说了算。
礼部尚书说,官员不能跟皇帝一样,皇帝也已经做出了妥协,那还有什么可以反驳的?
而且,皇帝一意孤行改革守丧时间,官员们执行起来也摆脱了不孝之嫌。
既然不会背不孝骂名,谁又愿意耽搁三年呢?
大臣们其实也想改,说不出口而已。有了皇帝背锅,他们顺水推舟也就认了。
朱铭拍板道:“从今日起,但凡有官员需要丁忧。来回路上费的时间不算,从回家披上孝服的那天算起,服丧日期只需要两个月零两天。”
“父母亡故,心情肯定不好,可以再休息一阵。两月零两天用于服丧,剩下二十几天休养散心,凑足三个月即可回京到吏部报道。”
“如果公务繁忙,亦可不必休息,服丧期满就回。”
“谁还反对?”
自然无人反对,但又不方便说陛下圣明。
群臣大眼瞪小眼,全在那里傻站傻坐着。
朱铭又说:“河南左布政使白崇彦,功劳卓著。其父亦为贤者,于国有功,追封通义大夫(正四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