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菲不再管他们,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入了楼道。很快的来到了范克勤家,笃笃笃的敲响了门。
范克勤从里面把门打开,但没让她自己进,而是抱进来了。把童大小姐小脸弄得红扑扑的。
“饭菜刚好。”范克勤道:“试试我的手艺吧。”
“嗯,嗯。”童大小姐坐在旁边,开始和范克勤吃喝起来。她感觉这几道菜那叫一个香,但是她不知道的是,这多半是心里作用。
在心理学上,相爱的两个人处于热恋期的时候,一方给另一方做些什么事,会极大的满足另一半的心里幸福感。童大小姐就是这样,她本来对范克勤就已经喜欢的不得了,此时范克勤给她亲手做了一顿饭,那肯定就会得到极大的心里满足感。
当然啊,这倒不是说,范克勤手艺不行。但心里加成确实非常严重就是了。
这顿饭吃得那叫一个腻乎,甚至都腻乎的有点“埋汰”了。但是身在其中的童大小姐却没这个感觉。反而隐隐有点期待,期待下一次,早一点到来。
等吃完了饭,在童菲的帮助下,把碗筷都捡下去。还真别说,童菲跟他在一块真是什么都能做。这要是在她家,她怎么可能干这个事啊。从小到大这种活就基本没怎么碰过,就是小时候,为了好玩,拿着扫帚可能扫过两次地。但玩腻了后,再也没干过类似的活。
拉着童菲的手,坐在沙发山,范克勤把今天逛街买的礼物拿了出来,道:“今天不是和张山和詹瑞德去勘景了嘛,定下来之后,时间有点早,就在街上狂了狂,见着这条丝巾和这双鞋子好像是比较适合你,就买下来了。看看喜不喜欢。”
“喜欢。”童大小姐接过后,开始笑着翻动起来。有点开邮件的感觉。
其实啊,还是那句话,人漂亮,其实穿什么都挺好看的。童大小姐就是这样,主要是人长得好啊。再加上范克勤的眼光也不错,那自然穿戴起来就好看。
试完了丝巾,把自己穿在脚上的鞋子也脱了。
嗯,保养得是真特么好,足部从从客观角度讲,是人类身体上最不好保养的地方之一了。因为人每天愿意不愿意,都会走路的,而所有的重量都会作用在足部,所以脚的负担是非常重的。也是最最难以保养的。
但是童大小姐的,好家伙,真是好家伙。保养的绝对到位。真有点后世足模的那种架势。
其实还是一个字,钱!民国可是有美容机构的,尤其是在上海滩这个地方。你没看错,确实有美容机构,甚至是整容,隆胸啥的,这个年头也有。童大小姐几乎是每周至少全身养护一次。
甚至是以前在不认识范克勤的时候,要是没什么事的情况下,只要下了班,就去一趟,做个养护之类的。然后再回家。反正也没啥事。另外,女人嘛,在有条件的基础上,真的不介意花时间在美这个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