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孙兰是个不错的少年,但未必适合自家闺女啊。
孙文老爷子看着着急却没办法,谁让自家小猪喜欢人家菜圃的白菜呢?
日常碰壁,孙文老爷子幽幽一叹,连去兔舍看一眼的心情都没了。
兔舍的兔子是自家孙子抓来的,老爷子正巧喜欢毛茸茸的小东西,干脆留着养了。
兔子下崽快,冬天还能多吃两顿火锅。
孙文老爷子过着退休一般的清闲生活,委以重任的几个小年轻和新人就没那么舒服了。
孙兰忙到月上中天才回来。
此时的少年身形又抽长不少,虽不魁梧,但也不羸弱,腰杆笔直。那张脸蛋瞧着比以往更加清瘦,肌肤略黑,双眉比同龄少年细长一些,一双杏眼带着这个年纪特有的朝气和锐色。
当年羞怯的小男孩儿,经过这两年多的军营磨砺,多了些外向,朝着另一个方向发展了。
每当瞧着这样的孙子,孙文老爷子都恨不得将搜罗来的珍珠磨成粉给他敷一敷。
不知道出仕当官看脸的吗?
晒得这么黑,一点儿都不符合时下主流审美。
老爷子这么念叨,孙兰就很无奈道,“柳公又不注重样貌,如今风气与爷爷那会儿不同了。”
别的不说,主公帐下齐匡是出了名的丑啊,长相对不起爹娘,腿还有残疾。
这么一个条件,搁在以前,别说被重用,连出仕的门槛都摸不到。
“男子汉长得那么白做什么……”
孙兰在军营混久了,越发觉得肌肉才是男人的浪漫。
可惜先天限制,他练不出横练的肌肉,顶多将柔软的小腹弄得紧实一些。
这一会,孙文老爷子看着披星戴月回来的孙子,老脸都要耷拉下来了。
他的孙儿又黑了,若非老人家眼神好,怕是都看不出孙儿与黑夜的区别。
“主公传信,明年大概要修整一年。”
孙文指着自己对面的席垫,示意孙儿坐下谈话。
“你在金鳞书院的课业也该重新拾起来了。”
孙兰眼中闪过一丝错愕,不由得正襟危坐,脊背挺得更直。
“爷爷,您的意思是让孙儿回去?”
孙文点头,耐心给孙兰解释,“大军修养一整年,期间的杂务对你而言不过是重复了又重复的事情,做了也是浪费时间。倒不如回了金鳞书院跟着夫子好好读书,夯实基础。”
孙兰这两年在前线做得很不错,很多事情比一些老人都要干练。
只是,孙文给他的定位可不止这个,来日想要走得更高,他还要学很多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