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鹤老人演技再好,再把自己包装得有风度,这一刻还是脸色铁青。
在他的世界,所谓的男女主之间已经有了一些风言风语,如果没到墟市来,他也确实会在过一段时间后前往游历寻宝,如果是他发现了女主生下男主的孩子,依照他的性格,确实会跟剧情里所说的那样,用手里机缘所得的黄泉水抹掉女主的记忆,带走那个根骨一定会很好的孩子。
那么,在他死后,那个孩子还是会辜负他的希望,把他的白鹤门彻底给作没了!
这怎么能忍?他绝对不能忍!简直亏大了!
深深地喘了几口气,白鹤老人好不容易才平复了自己的心情。
不晚,这一切还不晚。
既然那件宝物注定会被女主吞吃,就随她吃去,她那个并不能成为合格掌门的女儿,他也不会再抢了,更不会再养。
真是白白浪费他一份黄泉水!
做好决定后,白鹤老人说服了自己。
没关系,他是墟市客人了,不用太担心自己没培养出继承人就死亡,墟市里他可以给自己买命的,买到性命以后,他就能提高突破的几率。更何况墟市里还有很多好东西,可以帮助他突破,可以让他更进一步,他可以自己把白鹤门发扬光大甚至,走向诸天万界中去!
有了这样的雄心壮志,白鹤老人的笑容更加慈和了。
无论是谁看到现在的他,恐怕都难免会觉得:这真是个善良的老头啊。
阳珑把整个场景收入眼底,摇了摇头,伸手轻轻一抓。
在他的掌心,赫然出现了一枚锦鲤鳞片。
这是系统给他传送而来。
近距离观察锦鲤鳞片后,越发能感觉到它每一片都相当美丽,而且上方隐隐约约的福运也带给人一种极为舒适的气息。
佩戴锦鲤鳞片,很大程度上回改善自己的坏运气,得到一波波小的好运带来的馈赠。但这并不是直接增加了得到鳞片的人的气运,而是调理他们的气运,并给他们分享属于锦鲤的小部分气运,但锦鲤本身的福运并不会被削弱,算是借用锦鲤的力量,也可以说是锦鲤的赐福。
不过大概是那锦鲤小妖道行浅薄的缘故,这上面的福运并不强,如果交给修炼者的话,只对零阶修炼者有用,而对于凡人来说,则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给他们带来福运,给他们一定程度上的帮助所以锦鲤鳞片也不是能乱给的,万一给了以后对方有恃无恐作恶怎么办?对锦鲤而言也不是什么好事。
但锦鲤鳞片既然进入了墟市,就可以被系统改造一番,不至于因为对方的主人而影响到余俪娘本身,给她结下不好的因果。
阳珑看着鳞片,想了想后,对身边的银色人影说:就这么光秃秃的鳞片去卖不好看,能做成首饰吗?
银色人影说:可以的,宿主。
阳珑沉吟着。
做成男女款的戒指、手镯、发簪、挂坠,或者镶嵌在玉佩或者什么其他好看的饰品上。完成以后,全部上架吧。
收购价是8法则币一枚,但带来福运的东西是很难得的,小鲤鱼也够疼的,总不能白白浪费了她这么疼吧?售价就卖30法则币吧。
希望客人们会喜欢系统你的手艺。
银色人影静静等在旁边,跟以往的每一次一样,直到阳珑说完了所有的吩咐,再也没有其他的话时,才开口应和。
好的,宿主。
在又有不少新客人带来的商品上架后,阳珑一边刷着系统面板上的各个单子,一边由衷地发出感慨:早先我收购祁元毓出售的秘药时,倒没想到买它们的客人还颇有几个,药效也挺快的。看来大炎国前期的国主们也不孬啊,背地里藏着这样的好东西的配方。当然,他感叹其实是这商品的销路还挺不错的。
看完单子,阳珑又不由一笑:不过目前卖得最好的,除了一直很受欢迎的黑龙血以外,居然就是林跑跑送来的蜂蜜。想想也不奇怪,也不知道林跑跑的蜂蜜是不是变异的,效果多样适合各种客户群,而且他那群蜜蜂出蜜量也挺高的,只要林跑跑那边的花源不断,灵蜂们不断顿,采蜜自然很勤快,他也自然会有一份细水长流的高收入。
这么想着,阳珑也拿了三大葫芦的蜂蜜,除了蜂蜜以外,他还拿了几坛子出自酒圣中世界的药酒蜂蜜是用原价购买的,酒酿是他自己进货压根不要钱,他可占了老大的便宜。
买完以后,阳珑觉得今天在墟市里差不多了,也就带着东西,回到了别墅里。
为了把东西合理地拿出来,在这一天,他跟元极说要自己一个人出去走走,这次就不辛苦元极陪着他了。
元极没有强行跟随。
阳珑是想早去早回的,所以一出去,已经用上了特殊的法门。
眨眼间,跑了上千米。
元极目送阳珑,然后一直坐在窗边。
在这个角度,似乎只要他抬起眼,就可以看见窗外的情景,也可以看到,他在等着的人什么时候可以回来。
阳珑转一圈就回来了,回来的时候,带着几个大葫芦的蜂蜜和那些酒。
元极早早在窗前看见,闪身就到了楼下,在阳珑还没进来的时候,就去接过了他手里的部分东西那些酒坛。
阳珑朝他露出个笑容,扬了扬手里的大葫芦说:我找到的好东西,蜂蜜有三份,一份给我哥,一份给我明哥,还有一份给你。
元极说:我的那份和你一起。
阳珑被他这话说得高兴,立马又说:要不咱们也带点去宿舍,给哲子他们也分点?
元极:听你的。
阳珑笑吟吟点头:反正等咱们喝完以后,我还可以再去找。不是我说,其实这蜂蜜对我哥和明哥的作用肯定比对你我两个更好一些,哲子他们喝完也能改善体质
元极仍然答应着:嗯。
阳珑又看到了元极手里的酒。
这些酒其实都是酒圣中世界的一品酒,还是其中效果最弱的,所以对他和元极是没什么用的,只能说滋味应该不错。能用上的,还是那些他在意的亲朋好友。
把那几坛子酒分了分,阳珑没给自己和元极留,而是几个舍友一人一坛,他哥和明乐也一人一坛当然,作用是不同的。
给他哥荆孟的是补身体为主,让他可以消除疲惫,保持健康;给明乐的则是强身健体和养颜的,毕竟他是明星嘛,脸是很重要的,他拍戏唱跳又累,强身健体也很重要;给舍友们的就更简单,同样也都有强身健体的作用,还可以让他们的头脑保持清明,能好好学习。
阳珑还是跟元极商量。
元极想了想:舍友的,寄过去吧。
阳珑点点头:要是等开学再给,黄花菜都凉了。
元极又说:荆孟哥我们送,明哥的让荆孟哥送。
阳珑竖起大拇指:好主意。
后来,阳珑果然是这么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