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队长!”方振邦在快到来人面前时,猛地站直身体,不敢彻底接近,“您、您自己来的吗?我来给您推轮椅吧?”
在他对面的人坐着轮椅,不耐烦地说:“快点,我还有别的事,那个颜桢在哪,怎么回事?”
方振邦赶紧回答:“禀报队长,那个颜桢就在珍笼巷,开了个铺子叫积石斋……”
话还没说完,一道女音打断了他:“你也要去找积石斋的老板?”
方振邦一愣,才发现有个年轻姑娘站在距离他们队长一米多的地方,穿着的……是他们给队长准备、但队长从来没穿过的队服?
“你是?”他不由自主地问。
年轻姑娘还没来得及回答,轮椅上的人已经暴躁地说道:“行了,既然是一个人,你还不带路?废什么话!”
方振邦顿时不敢再问,转身让路说:“这边,队长您往这边来。”
然后,轮椅上的人拒绝了方振邦帮推的提议,自己按了按轮椅一侧的按键,就跟在方振邦的身旁,一路往珍笼巷那边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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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中午了,整个上午除了那块透明玉石的生意以外,积石斋就再没有开张。颜桢坐在木椅上看书,一边看一边感慨,还是挺惬意的,对于生意的事嘛,他也不着急。
喝了一口茶后,颜桢细白的手指刚翻开一页书,眉头就微微蹙起。
怎么回事儿,还没玩了哦?
不怪他不高兴,因为他察觉到上午在他门口犯疯病的人类雄性又来了,还带着他的第一个客人一起。搞什么鬼,和电视上说的那样,疯子抓无辜路人做坏事吗?
颜桢想了想,决定主动给那疯子塞白鵺肉去,他的第一个客人,不好落在疯子手里的。然后,他慢吞吞地站起来,慢吞吞地走出了店门,站在自己的大门口。
果然,就在颜桢往巷外看的时候,不远处就有几个人影过来。
为首的那个人坐在轮椅上,在这盛夏的时节还穿着厚厚的黑色大衣,拉链直接拉到领子顶端,而宽大的领子竖起来,挡住了那人的半张脸。
不过,只从这半张脸也可以看出,轮椅上的是个年轻男人,拧成一团的剑眉清晰地显示出他心情极度不爽的现实。他这时是闭着眼睛的,但大概是发现了颜桢的视线,他抬起头,露出一张十分英俊的脸。
那双豁然睁开的眼睛里满是戾气,轮椅飞快地滑动过来,明明坐在轮椅上会显得比人矮,可这架势却像是黑社会大佬出巡一样,气势相当磅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