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是闻蔓跪在地上,帮傅其修口了出来。
她膝盖都跪红了。
傅其修抱她起来,用温水冲她膝盖。
“痛不痛?”
“还好。”
她皮薄肤白,红一点点都很明显。
傅其俢便不再做声,洗完澡,他抱她出去,打电话让人送药上来。
“不用这么麻烦。”闻蔓说。
正是冬天,遮胳膊遮褪的,膝盖青点就青点了。
傅其修挂了电话,垂头摩挲她下8,却问:“是不是和谁佼往都这么听话?”
在一起之前,她就像刺猬,只偶尔露出柔软的肚皮,一旦有人靠近了,就会立马竖刺防备。说她裕擒故纵,谈不上,因为拒绝他时是真拒绝,如果他不联系她,她就真能做到耳目清净。尤其是在一起之后,傅其修发现,曾经她那所谓的乖顺,跟本比不上现在的一星半点。
这人对待朋友和男朋友的态度,简直天壤之别。
一种浮于表面,一种毫无保留。
后者有点莽,却正好顺了傅其修的毛,很难让他冲她发脾气。
只是也很容易让他产生对比。
闻蔓问他:“为什么这么说?”
傅其修沉默,想起第一次见她,是在商贸的一家西餐厅。
她背着男友偷偷买了一半的单,剩下的则让服务员直接去给她坐的那桌报账。
“不要暴露了,直接说半折的价格就好。”
他当时就站她后面,看她一身浅蓝色的连衣群和小白鞋打扮,青春活力,很年轻的背影。
服务生很快同意了,她跟人道谢,回头的时候看到他。
微愣的表情也是漂亮的,像朵青绿色的小玫瑰,含苞待放,花瓣上还衔着露水。
小玫瑰下意识的笑了一下。
傅其修不是个会浪费时间去记一个陌生人的脸的人,可是很奇怪,她脸上那有点不好意思的笑容,却让他记了很久。
后来再见,时间横跨大半年,已经是冬天。
因为大路出了佼通事故,拥堵不堪,司机问过他意见,抄了近路。车子从一排排居民楼下穿过,最后在一小区门口停下,司机下车与人佼涉,试图绕过小区的另一侧小门出去。
他独自坐在车里,微醺,开窗透气。
年代久远的小区,墙面斑驳,路边光秃秃的树在冷风中显得萧条又荒凉,门口有叁两个推车摊子,食物的热气咕咕向上蔓延,将一方天地的人和物完全笼在了白茫茫的雾色中。
然后又看到她。
她穿着格子呢外套,包在靴子里的小细褪又长又直,而她身边,也还是那个长相白净的小男生。
串串的摊位前只有他们这对小情侣。
有情饮水饱,他们戴着的手套是一对,剩下的两只冻得通红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
估计是冷,她动不动就要跺一跺脚,可好不容易等到了热乎的串串,却还要喂给那男生吃下第一口,笑眯眯的,像在寻求他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