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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部分阅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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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梦千寻 作者:未知

第 3 部分阅读

一梦千寻 作者:未知

第 3 部分阅读

亮了,他猜她会下楼去弄东西吃,便到餐厅里“守株待兔”。“如果你真的胃不舒服,先喝一杯热开水,再吃蛋糕会比较好……”“你什么时候变得……”千寻忍不住问,“这么好管闲事?”因为我关心你。这句话,裴予陌梗在喉咙里,换成了另一句:“昨晚的事……对不起!”

原来,他是来道歉的!真难得,这个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陌少爷居然也会道歉!

可是,世界上的事,不是一句“对不起”就可以解决问题。他给她造成的伤害,也不是一句道歉就可以弥补!“我说过,我恨你,也不会原谅你,永远!”千寻强止住自己的颤抖,轻轻地摇头。

“为什么?”他眉头紧皱,全身的血液似乎都冻僵了。为什么?该死的!他还问她为什么?千寻拿起桌上那个蛋糕,走出餐厅,走到旋转楼梯下面时,方才停下来:“因为,那是我的第一次!”她紧咬着下唇,迅速跑上楼去。静默的餐厅,晕黄的灯光,柔柔地散在裴予陌的身上。他僵立在当地,眼睛深若寒潭。“我也是,”他的声音低不可闻,宛若一声叹息,“我也是第一次……”

梦境

签证和护照,很快就办妥。裴予陌去美国的那天,季家人都到机场送行。千寻没有去,本来嘛,他又不是她什么人,他的走与留,和她全然没有关系。季滟哭得很伤心,自她8岁那年,裴予陌来到季家,他们从来没有分开过。她从机场回来,双眼红肿,泪水流个不止。俞梦瑶安慰她:“不要难过了,你和陌哥哥很快就可以见面。妈妈已经联系好了,下学期你就转到圣弗儿高中去,那可是美国升学率最高的私立高中。”“升学率高,有什么用?”季安澜在一边泼冷水,“以她的英语水平,恐怕连日常对话都很难应付,更不要说全英文教学了!”“你懂什么?”俞梦瑶横他一眼,“我们滟滟很聪明,只要她肯用功,学英语不成问题。”

季滟抹去脸上的泪水,态度十分笃定:“为了陌哥哥,我明天就去新东方报名,无论如何,也要把英语攻下来!”“真是乖孩子!”俞梦瑶轻抚女儿的发丝,“我就知道,滟滟会为妈妈争气的。”

“真搞不懂你,滟滟从小娇生惯养,英语又不好,为什么偏要送到国外去吃苦?国内的教育难道培养不出人才吗?”季安澜仍然不满。“别忘了,你也是在美国念的大学!我既然把予陌送出国,滟滟当然也要去,俞氏集团的未来就要靠他们两个!”季安澜嘲讽道:“俞梦瑶,你可真是深谋远虑啊!滟滟今年才上高一,你就考虑接班人的问题了?”“既然是接班人,当然要提前培养!”俞梦瑶针锋相对。“可是,俞氏是家族企业,予陌只是个外人,他既不姓季,也不姓俞!”季安澜不肯退让。

“你当初不也是个外人,不姓俞,现在还不是坐上了总经理的宝座?”“你……”季安澜猛然醒悟,讪讪地笑起来,“我一直都很奇怪,你和予陌的母亲关系并不好,又是远房表姐妹,为何当初会执意要收养他……现在,我明白了,原来你想要他作季滟未来的丈夫,俞氏集团老总的继任者!”“是又怎么样?”俞梦瑶并不否认,“予陌和滟滟本来就是天生的一对,我为女儿亲手调教出来的丈夫,绝对不会错!”“调教?”季安澜摊开手,莫可奈何地冷笑,“丈夫是可以调教的吗?予陌是个人,他有自己的思想和感情,他不是机器!你有没有问过他的意见?他是否爱季滟,是否愿意娶季滟为妻?”

“予陌走以前,我已经问过他,他也答应了,学成回国后就和季滟结婚!”

季安澜若有所思地盯着妻子,幽幽地说:“予陌由你一手抚养长大,可谓恩重如山。你这样问他,他能不答应吗?但他只有18岁,人生中还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俞梦瑶,我只怕,你这自以为是的善意,将来会害了女儿!”俞梦瑶不屑地:“杞人忧天,庸人自扰!”季安澜不再说话,他很快转身走出客厅。俞梦瑶回头,看见季滟因羞涩和惊喜而胀红的脸颊。

“妈,是真的吗?陌哥哥真的答应要娶我?”她激动得声音颤抖。俞梦瑶拨了拨她额前微乱的碎发:“放心吧,他一定会成为俞家的女婿!”受到母亲鼓励,季滟学习态度一百八十度转变,除了吃饭睡觉,成天捧着一本英语书看,和人说话聊天,嘴里也不时蹦出几个英语单词。“季滟小姐八成是魔障了!”宋嫂私下对千寻说,“满嘴叽哩咕噜的洋文,我一句都听不懂!哦,不,我听懂了两句,就是那个狗得摸你——早上好,三克油——谢谢……外国人说话真奇怪,早上好就早上好,偏要去摸狗。说一声谢谢嘛,还要送人家三克油。”千寻忍不住笑,笑完后,她以一种全新的眼光看季滟,发现她和以前确实不同了,不再懒散,也不那么任性。应该是爱情的力量吧?虽然15岁的千寻,并不知道真正的爱情是什么。在课堂上,老师传授数理化、文史外,却从来没有人教过孩子们,什么是爱情?该如何去爱一个人?人生中最最重要的一课,却被完全地忽略。甚至于,大人们自己面对爱情时,交的答卷也不及格。季安澜之爱苏缇,酿成了她终生的悲剧;苏缇之爱季安澜,生下了一个没有名份的孩子;俞梦瑶爱裴予陌的父亲,却嫁给了自己不爱的季安澜……爱恨情仇,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住了四个人,而他们的孩子,也同样陷在这张网中,不能自拔。

两个月后,千寻收到一个包裹,没有落款,直接寄到她的学校。课间时,班主任将包裹交给她。同桌聂琬凑过来,看到上面的邮票和邮戳,眼睛亮亮的:“是美国来的,你有外国亲戚?”千寻摇摇头,将包裹拆开,是英文版的《呼啸山庄》,她上次扔在书房地板上的那本。这本小说的中文版,千寻早就看过,虽然没有完全看懂。为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她挑战高难度,想看英文版,结果借助英汉词典,一个晚上才勉强看了两章,后来这本书就找不到了。她翻开书,书页间夹着一张纸。千寻将纸抽出,摊开来,立时惊讶地瞪大了眼睛——那张纸皱皱巴巴,是由很多碎纸片拼凑,用透明胶粘在一起的,虽然纸上的水彩颜色已模糊黯淡,线条也扭曲变形,但千寻还是能辩认得出,这是林熙阳送给她的那幅画——《花瓣雨》!

一瞬间,她的大脑一片空白。裴予陌……为什么偏偏是你?怎么可能?那个阴郁冷漠的男生,是他捡起被季滟撕碎的纸片,再将它们一点一点粘贴起来,拼成了一幅完整的画。聂琬见她屏息不动,双眸晶亮,怔忡地瞪着面前那张破纸,不由好奇地问:“这是什么?”

“没什么。”千寻眼眸中的光亮慢慢沉寂。她将纸收好,连同小说一起放进抽屉里。

“你有秘密!”聂琬说。千寻是个美丽纤弱的女孩,文静内向,不爱说话,同时又有点忧郁,有点神秘。这样的女生,最吸引情窦初开的青涩男生,合适作他们的梦中情人。在他们班,一半以上的男生暗恋她,却由于她漠然不可及的凝肃,不敢靠近,甚至连和她说话,都觉得是一种荣幸。

“不要胡说。”千寻说,“快要上课了!”“肯定是情书,否则你不会把它藏起来。”聂琬不依不饶,她觉得千寻太过冷静理智,不像同年龄的女生,有一种早经世故的淡定。聂琬很想惹恼她,看到她生气或者焦躁的样子。

“如果是情书,我早把它撕了,为何会收起来?”想想也是。自从转学到这所贵族私立学校,千寻每天来上学,抽屉里都塞满了情书和玫瑰花。她将情书撕掉,将玫瑰花送人,处理得干净利落。“孟千寻,你的心也太狠了吧?真不知道,被你喜欢的男生会是什么样子!他一定很帅、很高,家里很有钱,而且很聪明……”不,他不用帅,也不用有钱,更不用聪明,只要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有一抹温暖和煦的笑,便足以融化冰霜,扫尽她眉宇间的轻愁。那天晚上,千寻枕着林熙阳那幅画,睡得很香很甜。没作噩梦,也没在半夜惊醒。搬进季宅一年来,她许久没有睡得如此安稳过。在恍惚的梦境中,她又回到了柳镇,四周全是粉红的桃花瓣,在空中漫天飞舞,轻轻地,软软地,像一场美丽的红雨。

第二卷:归去来兮

重逢

时光飞快地流转,又是春天。三四月间,乍暖还寒,一阵阵地飘洒细雨。千寻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独自撑一把伞,在校园的樱花林里散步。当然,这里不是n城,n城只有红得像火一样的木棉花,没有柔弱的樱花。

这是内地一所全国知名的高校,千寻当年填报高考志愿,将它列在首位,因为它离湖南很近,还有一片闻名遐迩的樱花树。临近傍晚,天空下起了迷蒙小雨。樱花烂漫,缤纷绚丽,风起处,一瓣一瓣自枝头坠落,缓慢地旋转、曼舞、轻扬,直至尘埃落定。静幽的林间小径,一位长发少女缓缓走来,裙裾款摆,敛眉垂目,是“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的生动写照。漫天花瓣中,许多男生停下脚步,频频回首,目光像藤蔓般在她身上纠结。有个高高瘦瘦的男生好奇地询问:“这是谁啊?莫非是《红楼梦》中的林?”“你是新生吧,连她都不知道?”一个戴眼镜的男生说,“孟千寻,w大建校以来最美的校花,美到极致,冷若冰霜,恰与这樱花匹配相衬。”“冷吗?”高瘦男生不敢苟同,“我倒觉得她温柔娴静、楚楚动人,我见犹怜!”

“她是大三外语系的,才貌双全,是无数男生的暗恋对象和梦中情人,可是从大一开始,她就拒绝了一个又一个追求者,既冷又傲,只可远观不可亵玩。”“但是,她真的很美!”瘦瘦的男生由衷叹道。一肩披泻的长发,五官精致,眉目如画。虽然还是微凉的春天,她却只身着一条纯白棉布裙,越发衬得肤色白皙、纤瘦苗条,惹人怜爱,整个人就像从仕女图上走下来的古典美人儿,“不但美在五官,还美在气质和神韵,清丽脱俗、飘逸出尘,比现在那些选美选出来的俗女强太多了!”“这种绝世美女只可入诗、入画,绝对不能作女朋友或情人,因为美到极致的东西,大多不祥!”眼镜男生老气横秋地评价。“哼,你这是酸葡萄效应!”高瘦男生说,“我不信这个邪,偏要追她一追!”

从这天开始,高瘦男生对千寻发起了猛烈进攻,却很快败下阵来。果然如学长所言,孟千寻“只可远观,不可亵玩”。虽然,她心地纯良,不会给你难堪。每次约会,她都如期而至,话语不多,宁静安好,但她脸上永远都是礼貌的矜持,从无笑颜,言谈冷漠而理智,不带任何感情。

断断续续交往了一个月,男生终于明白,他无法走进她的心灵,她是在用另一种方式,拒人于千里。三年了,无论多少追求者前赴后继,千寻依然淡定自若,如神祗般清雅孤高,身边不见任何异性的身影。大学里流行一句话:“大一女生娇,大二女生俏,大三女生没人要!”同寝室的其他五位女生,全都交了男朋友,只有千寻依然独来独往。睡在下铺的乐嘉嘉是个热心开朗的女孩,她在看见千寻的第一眼,就被她的美貌和独特气质倾倒,曾经大胆地预言:“孟千寻是天下男人都喜欢的那种女生,她一定是我们寝室第一个交男朋友的!如果不是这样,我愿意请全宿舍楼的女生吃德芙巧克力!”乐嘉嘉认为世上最美味的食品,是德芙巧克力,结果她的预言实现了一半,追求千寻的男生排成了长长的一队,而她始终低垂着眉目,安静地行走。“连我这样的次品都推销出去了,孟千寻,你究竟要找个什么样的?”乐嘉嘉忍不住向千寻抱怨。坐在电脑屏幕前的千寻,淡淡地笑了一下。她的眼前漫起一片花瓣雨,煦暖温柔的阳光,桃树下纯真灿烂的笑容,是她脑海中永存的映象。“林熙阳”,她用百度搜索了无数次,却没有一个是她要找的人。高考结束后的暑假,千寻曾回了一趟柳镇,从前的邻居告诉她,3年前林熙阳举家突然搬走了,谁也不知道他们搬去哪里。

如果林熙阳考上大学,现在也该毕业了。或许,他正坐在某座城市的咖啡厅里,喝一杯蓝山咖啡,听着窗外淅沥的雨声,安静地想起她的脸。遥远而模糊的脸。就像她此刻一样,用对林熙阳的回忆,温暖自己冰冻已久的心。——林熙阳,你会记得我吗?——还是,完全忘记了我?千寻拿着鼠标,点开电子邮箱里一封新邮件——“千寻:五一长假,你回n城来吧。季滟已经回国了,准备和裴予陌举行婚礼。你们也有七年没有见面了。另外,我很想你,一直挂念你。”没有署名,她却知道,这是季安澜的信件。也许,他是这个世上唯一挂念她的人吧!

血浓于水,亲情是无法切断、无法抹煞的。年岁越长,季安澜对她的愧疚就越深。

季滟,此去经年,一定变化良多。对于这个同父异母的姐姐,千寻从来没有真正地恨过她。虽然她占尽了父亲所有的爱,在无比优越的环境中长大,虽然她任性蛮横,对自己嘲讽讥诮、落井下石,但只要想到自己的血管里有一半的血和她一样,千寻便一切释怀。她终于要和裴予陌结婚了!他们确实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五一假期,长长的七天,闲着也是闲着。千寻决定回n城,也借机避开校园里那些飞短流长。

n城火车站,和8年前一样,依然是人潮如涌。千寻也和8年前一样,独自提着旅行袋,孤伶伶地站在月台。没有人会来接站,她迳直出站,天色阴沉晦暗,空中飘着细细绵绵的雨。刚想伸手拦一辆出租车,有个人影迅速从她身旁掠过,待她反应过来,手里的旅行袋已经被抢去。糟了,她的钱包在袋子里!还有一些书和换洗衣服,幸好手机放在身上。

千寻望着那个隐没在人群里的身影,有些沮丧,没想到在家门口也会遭劫。在雨中走了十来分钟,一辆出租车从她身旁经过:“小姐,要不要打车?”她犹豫了一下,还是钻进汽车里。绵密的细雨,织成一张无边无际的网。出租车在季宅门口停住。千寻用手机拨打家里的电话。下午四点,会有人吧?至少阿莲应该在家。阿莲是季家的小保姆,从四川农村来的淳朴女孩,今年只有18岁。宋嫂年纪大,身体又不好,前年被儿子接回了老家。宋嫂非常舍不得千寻,临走的时候,再三叮嘱,要千寻去粤东乡下找她。

“嘟……”电话响了很久,终于被接起。等不及对方出声,千寻急切地说:“阿莲,我是千寻。我的钱包被人抢了,麻烦你出来替我付一下车费。”对方没有说话,就把电话搁了。她松了口气,对司机说:“对不起,请你等……”

司机不耐地打断她的话:“小姐,看你长得这么斯文,也不像是坐霸王车的人,否则我不会让你上车。这种下雨天,我的生意好得很,现在都耽误在你这儿了!”千寻看向车窗外,大门依然紧闭。阿莲虽然勤快朴实,脑子却不太灵光,做事慢慢吞吞。俞梦瑶对她不甚满意,但这年头保姆难请,只好将就。“还是我进去拿钱,你在这里等我……”千寻推开车门,纷乱的雨点打在她的脸上,有点沁凉。

“不行,你不能下车!”司机怕她一去不回,急忙伸长手臂,用力将车门往里拉。

千寻来不及抽回手,手指就被门缝夹住了,一阵钻心的疼痛蔓延开来。司机看到她的手被夹住,也慌了神,赶紧把车门打开,说:“谁要你下车的?要不要紧?”

千寻强忍疼痛,摇摇头:“没事……”“谁说没事?”头顶突然响起一个冰冷的声音。千寻抬起头,自蒙蒙细雨中,看到一张同样冰冷的脸。司机吓了一跳,说话的男人非常英俊,不只脸形长得好,五官俊美,身材气质更是一流,把那套名牌西装穿得异常有型。不过,他嘴唇抿得死紧,一脸阴森,冷酷邪魅的眼神,令人胆寒。

春风绵雨中,千寻回过神来,对司机说:“不好意思,耽误了你的时间,我付你双倍车费。”然后,向裴予陌伸出手掌:“请你借一百元钱给我。”他定定地看了她几秒,紧抿的双唇动了动,似在犹豫,还是将钱包掏了出来。

千寻付钱给司机后,转身欲走,僵立在雨中的裴予陌叫住她:“千寻,我……”

“放心,这一百元钱我很快会还你的!”她淡淡地答道,一口气冲进了季宅大门。

并不是真的没事。千寻回到自己的卧房,关上门,换下身上的湿衣服后,发现手指伤得不轻,整个指甲变得乌青,伤口肿得老高,渗出殷红的血丝。云南白药或者碘酒放哪里了?她正翻箱倒柜地找药,门上突然传来剥琢之声。

“哪位?”其实明知故问,整个季宅此刻只有他们两个。“是我。”他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和7年前相比一点都没变,“楼下有你的电话!”

千寻不疑有诈,走过去把门打开:“是谁找我?”“我找你。”裴予陌说,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瓶子,把她受伤的手指拽了过来,“你忍一下!”

“什么?”她愣了愣,随即明白过来,本能地就要抽回手指。“别动!”他将瓶子里的液体倒在她的手指上,“会有一点点疼。”何止一点点?这猝不及防的动作,让千寻疼得叫了出来:“唔,好疼!”

“忍一下,就没事了。”他边说,边将她的手指放到唇边,小心翼翼地吹。温热潮湿的气息,轻轻吹拂到手指上,有一点痒,更多的是暧昧。雨一直在下,而且越下越大,打在落地窗上,发出沉闷的声响。室内光线很暗。借着窗外微薄的天光,千寻看到裴予陌低垂着头,发梢上湿答答地滴着水,浅灰色的西装也被雨水浸成深灰。原来,他刚才到外面买药,没有带伞,连衣服都淋湿了。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千寻想到他寄给自己的小说《呼啸山庄》,还有里面夹着的那幅画,心猛烈地震颤了一下。她急忙抽出自己的手指,一脸戒备地望着他。裴予陌来不及阻止她的动作,一只手还保持着刚才握她手指的姿势,只是突然失去温度,整个手指都僵在半空。“药上好了吧?”千寻往后退了几步。“嗯。”他不动声色地说,把瓶子放回口袋里,然后,慢慢地抬起头,注视着面前的女孩。

不,她已经不是小女孩了。7年的时间,她完全脱去青涩,变得那样动人心魄的美丽,美得让人心痛。他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心中便有怦然的情动。她长发漆黑如瀑,肤色苍白,因为早熟和过于聪慧而显得冷漠理智,镇定自若,一双秋水似的眼眸,沉静冰凉。而他却知道,里面隐藏着秋阳的炙烈,足以让人燃烧的热情。她又是那样的纤瘦,让人忍不住想靠近,然后用一生一世去守护。

可是,他已经没有资格。在他10岁那年,就永远失去了爱的资格。他不需要爱情,爱情在他眼中,只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所以,他只能选择疏离。许久,裴予陌恢复了以往的阴郁,好像刚才发生的只是一场幻觉。他一句话不说,迳直推开卧房的门,走了出去。静寂的室内,千寻低头瞅着自己刚被上药的手指。伤口依然在一紧一舒地胀痛。

雨声萧索。天色,完全暗了下来。

传奇

裴予陌和季滟的婚期定在“十一”国庆期间。唯一的俞家千金即将出嫁,新郎又是青梅竹马,这件事在n城传为佳话,而裴予陌更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在坊间流传的版本中,裴予陌本身就是一篇传奇。童年遭受父母双亡的噩运,住在远房表姨家,由俞梦瑶抚养长大。高中毕业被送到美国去念书,25岁念完ba归国,直接投身家族事业,参与俞氏集团管理。虽然目前尚是一个部门主管,但他勇于进取、创意层出,加之相貌英俊,谈吐高雅,很快成为企业高层刮目相看的人才。相比之下,季滟则要逊色得多。在美国几年也混了个学位回来,但实在技无所长,被父母安插在俞氏集团下面的分公司任职,却整日无所事事,挂个虚名,领一份薪水而已。

不过,俞氏财大气粗、富甲一方,也不用她操心劳神。有些女人,天生就是到世上享福来的,季滟便是其中的代表人物。她口含银匙出生,受父辈荫庇,可以天天睡至日上三竿,午饭前方才梳洗打扮,去做做美容、逛逛时装店。晚上,穿戴华丽,摇曳生姿地出席各种宴会派对。人生对她来说真像一场盛宴,唯一的烦恼,就只是如何去享受青春、谋杀时间。其实这也不算缺点,豪门富户多的是季滟这样的娇小姐,何况,她集财富、美貌和纯真可爱于一身,所到之处,都是众星捧月,赢来一片艳羡和赞叹。一个是崭露头角的青年才俊,一个是娇媚玲珑的富家千金,在世人眼中,裴予陌和季滟堪称“天作之合”。他们的婚事,成了n城上流社会津津乐道的谈资。在俞氏企业内部,有人暗暗拿两人与季安澜夫妇比较。25年前,季安澜亦是难得一见的商界精英,他昂藏七尺、一表人才,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系,再到美国研读了经济学硕士,回国后即进入俞氏集团,在极短的时间内表现得相当出色。他家世也不坏,母亲是公务员,父亲是政府重要部门负责人。俞氏前任董事长在宴会上认识了季安澜后,便对他赞不绝口、倍加欣赏。半年后,季安澜成了他的乘龙快婿,职升三级,一跃成为集团副总。论样貌,季安澜年轻时堪称俊男,俞梦瑶却算不上美女,只不过富家小姐有钱会打扮,那一份尊荣华贵,总能借助珠光宝气衬托出来。论人品,季安澜谦和有礼、儒雅温文,俞梦瑶却是一副不折不扣的千金小姐脾气,恃宠生骄,专横刻薄。当年,俞氏企业员工私底下议论,若不论身家,俞梦瑶实在是“高攀”了季安澜。25年后,同样的情况又落在了季滟身上。作为俞氏第三代,季滟虽比俞梦瑶美丽,却不及她母亲聪明能干;裴予陌虽然出身比不上季安澜,但他作风更大胆激进,回国短短数月,就做成几笔大生意,俞氏集团上下均公认他是个人才。“看来,裴予陌会成为第二个季安澜,不过,季滟对他崇拜倾慕、千依百顺,他的婚姻比季总要幸福得多。”“这可不一定。季太至少有本事才华,巾帼不让须眉,能助丈夫一臂之力,而季滟好逸恶劳,成天只知道玩乐,充其量只是个花瓶,美则美矣,一无用处。”“瞧你说的,人家是千金小姐,养尊处优,未嫁前享父母的福,出嫁后被丈夫宠爱。人生仅有的任务,就是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让别人看着赏心悦目,要那些才学做什么?”

“现在是什么年代?二十一世纪了,女儿当自强。如果一味倚仗父母、依靠男人,这种女人,总有她吃苦的时候!”“我看你是妒忌人家好命吧,怎么就没摊在自己身上?不说别的,光是她那个才貌俱佳、人品一流的未婚夫,就让天下所有的女人眼红!”“是呀,每次在公司电梯里碰见他,我都会芳心乱跳,世上真有这么漂亮的男人啊?我还是头一次见到!可惜他目不斜视,准备点说是目中无人。哇,既帅又酷,真正合本小姐的胃口,只可惜这样一个极品美男,却葬送在季滟那个小白痴手里,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谁叫人家是青梅竹马呢?你再惋惜也没有用!不要说俞氏那亿万身家,光是那一份两小无猜、朝夕相处的深厚情谊,世上又有几个女人能敌?”“虽然如此,我看他们性情并不相投,季滟是无比热衷于社交的,而裴予陌却兴趣缺缺,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出席宴会。即使勉强到场,也是敷衍了事、草草应付。甚至是今天这个场合,他的笑容都很牵强,眼神落寞……”今天是什么场合?这是裴予陌和季滟的订婚宴,设在n城一家五星级酒店,俞氏集团高层管理人员、各部门主管以及俞季两家亲友悉数到场,高朋满座,流光溢彩,好不热闹。勿庸置疑,整个大厅最最光彩夺目的,便是今晚宴会的男女主角,男主角身着笔挺西装,俊雅迷人,笑容满面,与众宾客频频碰杯,融潇洒不羁与沉稳睿智于一体,分寸拿捏得刚刚好,看他的言行举止,根本不像个刚刚出社会的人,谈笑自如,火候恰当。比之裴予陌,季滟显得小家子气,虽然她的外表无可挑剔,高挑窈窕,妩媚动人,但她整个人几乎都吊在裴予陌身上,一双眼睛左顾右盼,如果看到有美女试图接近裴予陌,立刻射出警惕甚至敌视的光芒,昭示着自己的所有权。好在裴予陌见惯这种场面,并不以为意,反而时时关照未婚妻,不时停下来与她喁喁低语,显得专注而殷勤,简直是“最完美情人”的典范。他的笑容,哪里有一点点牵强?或许,在无人处,他的眼底会偶尔露出阴翳的神情,但不是现在。裴予陌的高超演技,千寻早就领教过。他永远懂得何种场合,该摆出何种脸色。大家都预言,裴予陌会成为俞氏的未来掌门人,商场上的事,千寻不太懂,但她知道,他一定是个精明的商人。千寻坐在偏僻角落的沙发上,冷眼打量订婚宴上的众人。只是一个看客的心理,不会让自己介入其中。这场订婚宴,季安澜执意要千寻到场,不管怎么样,她也是季家的一分子。俞梦瑶无奈作了让步,季滟则毫不在意,她今晚的整个心思都在裴予陌身上。杯中的饮料喝完了,千寻仍觉得口喝,大概是大厅里空气混浊的缘故,喉咙一直干涩。她还是不适合人多的场合。她从沙发上起身,走到餐台前去。酒水和饮料很多,但她只喜欢一种,雪碧,更喜欢它的广告语:“晶晶亮,透心凉”。端了一杯雪碧,正要离开,没想到高跟鞋踩到自己的裙角,顿时身体一歪,朝一侧倾倒,她慌乱之余,连忙伸手去抓桌子,结果只抓到餐台上的桌布。只听“哗啦”一声,桌布上的杯子全都摔到地上,饮料酒水洒了一地。听见声响,很多人都转头朝这里看,千寻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今晚出席这个宴会,根本是个错误!这是她第一次穿晚礼服,拖着长长的裙摆非常不方便,更何况她还穿了一双细长的酒杯跟高跟鞋,每走一步都如履薄冰,结果还是闯祸了!

季安澜第一个出现在她身边,问:“怎么了?”“对不起,我不小心打翻了酒杯。”千寻解释说。现场一片狼藉、惨不忍睹,因为她打翻的酒杯当中,有高高叠起的几十只小酒杯,是预备订婚宴结束时,司仪往里面倒香槟,然后众人共同举杯,以示庆贺。“你怎么可以这样?”俞梦瑶不悦地蹙眉,大声喝斥,“简直是存心捣乱!”

也难怪她会生气。本来就不想要千寻参加,现在她把订婚宴弄得一团糟,还打翻了酒杯,兆头很不吉利。“梦瑶,不要小题大做。”季安澜不忍千寻当众受辱,替她解围,“她又不是故意的。”

众宾客都围了过来,交头接耳,小声地议论着,有人开始猜测千寻的身份。

“这个女孩子是谁?过去从来没有见过。”“生得这样标致,白白净净、秀秀气气,是俞家的亲戚吗?”“我看是季家的,季总很紧张她,自始至终都护着她。”……千寻一言不发,蹲下身去捡拾地上的碎玻璃。这时,一只男性的手臂伸过来,抓住她细瘦的手腕:“这里不用你管,交给酒店的服务生去处理。”千寻转过头,看见脸色凝重的裴予陌,和站在他旁边嘟着嘴的季滟。“对不起。”她再次为自己的行为道歉,并坚持留下来和服务生一起收拾残局。

一个小小的插曲之后,订婚宴仍然继续。侍者撤掉了弄脏的桌布,换上新的酒杯,每只酒杯里都盛满了香槟,只听司仪高声说:“今天,我们在这里庆祝文定之喜,预祝一对新人喜结连理、幸福美满!”在场嘉宾纷纷响应,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宴会结束后,千寻走进洗手间,拧开水龙头,冲洗伤口上的血迹。刚才拾碎玻璃时,不小心划破了手指,这下旧伤未愈,又添新伤,真的是伤痕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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