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杀戮 作者:远征士兵
第十章 杀戮之地
阿奇尔的确这么做了,他被绑匪发现时就冲着车下大喊:“混蛋,他妈的出来……”
话音未落秦天就扣动了扳机,他一口气将一把手枪的子弹全打完,目标是皮卡车外的一只只干瘦的小腿。
惨叫声立时就接二连三的响起,腿部中弹的绑匪中弹后下意识的跪倒或是跌倒在地,然后秦天就用另一把手枪在他们头部或是胸膛要害上补一枪。
这看起来似乎很简单,但没有快速的反应能力和大量的训练是无法做到的,因为它就像是左手画圆右手画方两面都要兼顾。
但真练就这种本领的话关键时刻就能发挥很大的作用,因为它能在短时间内将两把手枪共14发子弹一口气全打出去,而且还有准头……这杀伤力甚至连ak47都无法与之相比。
就像现在这样,绑匪惨叫着倒了一地,他们甚至无法还手,因为以他们的角度看不到躲在皮卡车下的秦天。
当然,车下也并非久留之地,因为其它绑匪很快就反应过来并朝车下瞄准……
索马里人的枪法或许不好,作战素质也不行,但他们却有惊人的反应速度。
这与他们的生长环境有关……索马里是个充满危险和动乱的地方,这使绑匪有了长期的应急训练和残酷的淘汰机制。反应速度慢的枪手根本就活不到现在,他们在还是娃娃兵的时候就出局了。
所以秦天没敢继续躲在车底,他一个翻身从皮卡另一面滚了出去并缩在了车轮处。
几乎与此同时,身后就响起一片枪声,ak47子弹“叮叮当当”的穿透皮卡脆弱的车皮打得铁块、座椅人造棉等到处飞射。
电影、电视里时常出现主角利用车体做掩护与敌人对峙……这在现实中就是找死,一辆车上能挡住步枪子弹的就只有车轮轮毂和发动机,其它部位就像是一层纸,不但提供不了安全还会制造出许多致命的碎片。
乘着这时间,秦天用最快的速度为手枪换上新的弹匣,两把。
然后等了一会儿…………
秦天了解这些非专业的绑匪,他们不会像正规部队那样分成几组互相掩护,他们总是哪有危险、哪有敌人就一窝蜂的朝目标射击。
这造成的结果就是火力有明显的断点,也就是大家都把子弹打完在差不多的时间换弹匣。
断点果然出现了,秦天抓住机会“腾”的一下就跃上了皮卡车顶……皮卡高度在170之间不等,这个高度很难在双手拿着手的情况一跃而上。
它需要一个巧劲,借着轮胎、后车厢或是车头,然后再到达车顶。
这是“斯马达”要求掌握的一项技能。
墨镜在训练这一点时就说过:“索马里到处都是皮卡,你必须对它了解得一清二楚,每一个细节,当然包括借助它的结构跳上车顶迅速占领制高点!”
这个本领在这时就被秦天用上了。
不出秦天所料,几乎所有的绑匪都将注意力集中在车底……这是人的正常反应,秦川是在车底开的枪,绑匪朝车底射击,他们中甚至还有一部份人弯下腰查看躲藏在车底的敌人是否已被击毙。
而就在这时候,秦天已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的跳上了车顶。
一阵错愕之后,绑匪们就调整自己的枪口朝向秦天……但已经太迟了。
秦天扣动了扳机,随着一阵“砰砰”的枪响,11.43mm的手枪弹从枪口飞射而出,它们带着啸声飞向目标的头部、胸膛,击碎头骨,穿透人体组织,激起了一道道血花带走一个个生命。